第一版:1总第66期 >2019-09-27编印

旗人民检察院 四项举措防护网络安全
刊发日期:2019-09-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王红明)旗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保障70年大庆期间内外网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采取四项举措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建立完善信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组织机构,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检察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部室队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保密员兼职安全员,层层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自查与检查等相结合方式,排除安全隐患。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门户网站、检察内网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自查和检查对象,采取自查自评、现场检查、技术检测、复查复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清全院服务器、密码机、入侵检测和每一台终端机的安全防护状况,检测排查整改网络安全漏洞隐患、风险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综合防护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确保我院网络安全。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管理。由办公室、第三检察部、政工等部门组成网络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开展对内外网站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填写相关台账,督促存在网络安全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责任人及时整改,严防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对计算机外接设备、移动设备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严禁使用移动U盘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在设备维护方面,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对外来维护人员,要求有相关人员陪同,规范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四是强化网络安全紧急突发事件的监测发现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配合市委网信办和旗网信办做好网络攻防演习期间网络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定了技术人员为应急联系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保网络安全顺畅。落实全院干警值班备勤,与旗网信办和公安局网安大队建立24小时联系机制,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检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