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晓娟)旗扶贫办围绕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克什克腾旗旗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克什克腾旗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了“四四三”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四权分置”保证了扶贫资产底数清晰、产权明晰。旗扶贫办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坚持效率与效益同向、坚持民主决策与公正透明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界定扶贫资产范围与类型、采取四权分置的方式进行管理。即:所有权归旗政府、旗直部门、苏木乡镇政府、嘎查村集体;经营权归新型经营主体;收益权归集体所有;监督管护及资产处置权归旗、苏木乡镇政府。
“四个确保”保证了扶贫资产安全公正、保值增值。扶贫按资产权属对旗、乡、嘎查村三级已形成的资产分级登记造册,由旗扶贫办建立总台账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界定扶贫资产的所有权,扶贫资产所有权者要担负起扶贫资产运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资产,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扶贫资产的经营要明确绩效目标、规范经营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和扶贫资产安全;扶贫资产经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开公示、协议约束原则,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扶贫资产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级联动”保证了扶贫资产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明确各乡镇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切实解决扶贫资产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责任站股室,专人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旗扶贫办、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定期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权履职情况,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
《方案》出台后,旗乡村三级负责人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目前,在旗直相关部门指导下,苏木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已建成扶贫项目及资产正在进行全面核查,完成苏木乡镇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建成苏木乡镇建立台账,初步形成《克什克腾旗旗2012-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形成资产统计台账(苏木乡镇资产统计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