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76期 >2019-12-13编印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旗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 
刊发日期:2019-12-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我旗按照“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发现以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12月04日12时,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旗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8批9件,从行业类别看,其中4件案件均涉及2-4个行业部门,5件只涉及1个行业部门,涉及文旅1件、自然资源1件、水利1件、林草5件、住建2件、生态环境3件、市场监管1件;从区域分布来看,其中1件案件涉及6个行政区域,8件只涉及1个行政区域,涉及旗本级2件、乌兰布统苏木1件、达日罕乌拉苏木2件、浩来呼热苏木2件、经棚镇2件、宇宙地镇2件、达来诺日镇1件、万合永镇1件、红山子乡1件。

旗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及时转交相关地区和部门,现正按时限要求加紧调查办理。目前, 2个案件正在核实调查中,上报结果的7件已完成整改5件,剩余2件均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