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84期 >2020-02-21编印

旗医保局 开启“非接触式”办保模式
刊发日期:2020-02-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颖)旗医疗保障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办、及时办、延期办、放心办,打造“非接触式”医保业务办理新模式。

创新业务办理,实现“不见面办”。疫情防控期间,克旗医保局下发了《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公告》,推行“网上办、不见面、你要求、我来办”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办理有关业务。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和城乡居民缴费业务可通过手机APP进行缴费;转诊转院、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业务可通过电话、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备案;个人账户查询业务可通过“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查询;参保群众门诊慢性病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备案,联系所在医疗机构医保办即可办理;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化、在职转退休等相关业务可通过QQ和微信等方式进行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了人群聚集传播风险。

优化经办方式,实现“及时办”。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单列预算,对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采取先治疗后付费原则,确保“两个确保”,即: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及时拨付专项疫情资金至医疗机构。对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中断缴费后参保、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参保,可通过电话向医保经办机构预约办理参保手续,向当地税务部门预约缴费;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业务,可通过电话与税务部门预约办理;退休人员缴纳余命期医疗保险费的核定业务,可通过电话与医保经办机构预约办理。

放宽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针对因疫情导致无法按时办理缴费手续等情况,适当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确保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2019度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实行延期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疫期人员流动。                               

做好经办场地防护,实现“放心办”。旗医保局制定了《克什克腾旗医保局疫情防控及职工个人防护管理制度》,在岗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对办事大厅的公共区域、工作区域、卫生间等进行消毒、通风、卫生检测,在办事大厅入口处安排体温检测,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以此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