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3总第90期 >2020-04-03编印

巡 视 公 告
刊发日期:2020-04-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从2020年3月26日至5月28日对赤峰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重点聚焦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赤峰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煤领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6-8828144(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8:00);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赤峰市A001号;专门电子信箱:DSXSZCF@163.COM,联系信箱:1.松山区瑞享玉龙国宾馆(玉龙大街60号)西门北侧;2.赤峰市党政综合楼东侧市人防办公交站点;3.松山区玉龙大街众联广场北门6路公交站(路南);4.松山区永业广场华联购物中心北门东侧入口处;5.松山区友谊大街松山区政府公交站点(路南);6.元宝山区平庄城区太阳神小区西门公告栏;7.元宝山区元矿灯光场(宝山街与青年路交汇口)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巡视组接访地点:赤峰市党委政府联合接访中心二楼201室。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28日。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