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91期 >2020-04-10编印

我旗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刊发日期:2020-04-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其力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继市、旗两级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旗生态环境分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环评室、环境监察大队、法规股、监察室、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对照历年来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三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规定,对局内2000年以来的煤矿类项目“环评”审批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排查旗级环评审批建设项目829个,因不具备煤矿类项目的审批权限,没有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资源整合、灾害治理、灭火工程等项目。

采取排查、核查、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局内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领域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利用12369举报电话,全面受理相关问题信访举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为高效完成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工作,旗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政策法规性文件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对局内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发文进行集中清理,共梳理出制发文件2083件,其中执行类文件总数579件,没有规范性文件。没有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和执行类文件。

此次煤炭领域专项排查,对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言意义重大。旗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巡查检查工作力度。认真梳理煤碳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