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超杰)旗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改进工作模式,全面运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录入系统,有效推进了劳动仲裁信息化进程。
办案信息化促效率提升。仲裁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的简化流程以及批量处理、案件督办、日程提醒等功能,对案件立案组庭、开庭时间、案件审理、案件事项审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促进了仲裁工作实现快立、快审、快调、快裁。
办案信息化促程序规范。信息系统由上一环节自动流转到下一环节,环环相扣,实现案件程序从立案至结案的全程监控,保证仲裁各个程序及办理时间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办案信息化促动态监管。全部案件都上线运作,可以通过案件的快速检索和仲裁报表实现案件自动统计,仲裁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能够实时掌握劳动人事仲裁各项数据指标及案件的处理情况,实现对案件处理的动态监管。
办案信息化促档案规范。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各类案件的案情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实现案件审理中形成的业务数据的统一调阅、存储和整理,保证了案件档案的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