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韩冰)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根据市院转发自治区院《关于核查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用手机APP监管软件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到司法局和乡镇(苏木)司法所实地核查手机APP监管软件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旗检察院主要通过定位、电话、见面、向基层组织核实情况、查看在教人员档案等方式,逐一检查在教人员使用手机APP软件“活体”签到、活动范围等情况,最大限度地防范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对社区矫正工作中手机APP监管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旗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