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01期 >2020-06-19编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 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刊发日期:2020-06-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娄中鑫 何晓荷)为深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了全旗生态文明建设。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对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古玩市场、土特产店、旅游商品市场、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单位、酒店、农家乐、特色餐馆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场所集中检查,严禁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落实牵头股室,细化责任分工,确定检查重点,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迅速开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针对重点领域农(集)贸市场、餐馆、土特产店等,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确保来源可追溯,严令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加强宣传,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业主宣传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合法经营,并广泛呼吁周边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构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氛围。及时受理举报,摸清线索来源。积极做好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和跟踪,强化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和跟进,第一时间处理投诉举报工作,将履职责任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商场、超市2500余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200余家次。在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暂未发现企业招牌存在“蛇”“鸟”“野生”“野味”等字样的现象;暂未发现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公众自觉抵制滥吃野生动物,不购买非法来源野生动物制品,自觉支持配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