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102期 >2020-07-03编印

自治区人大到我旗进行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20-07-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白建平)6月3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呼群一行深入到我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松山区区委书记张华,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胡庆锋,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图门白音,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仁钦,旗政府副旗长宋达夫陪同调研。呼群一行先后到我旗狍子养殖户家中和黄岗梁林场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实地调研。在狍子养殖户家中,呼群与养殖户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目前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收入状况,对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以及落实人工养殖野生动物转型转产的准备情况。呼群指出,野生动物禁养、退养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一法一决定一办法”全面贯彻实施,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林业部门要落实牵头责任,其它职能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抓紧时间全面摸排,依法科学施策,鼓励和引导养殖户转产发展,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主导方式稳步推进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转型。在黄岗梁野生动物栖息地,呼群一行听取了相关负责人从流通、末端环节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工作汇报后,他强调,要全面实施“一法一决定一办法”,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管控力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管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好“守法者”和“监督者”,促进各级政府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