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秀华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按照旗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网格化落实深化年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旗民政局从单位实际出发,建立了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体系,启动网格划分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管理。
网格划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接照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网格员,建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股室股长为网格长,由各苏木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民政协理员和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负责人担任网格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格体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从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监督考核职责内各网格员,确保作用发挥,负责管理、监督所属单位新媒体平台、网络日常运行,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建立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工作制度,保证意识形态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精心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做好工作推进。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以宣传惠民利民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为主要内容,推动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考核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纳入局党组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在督查问责上,各网格责任人员要对下级网格定期进行督查巡查,对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网格责任主体反馈,并监督整改。
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是今年民政系统党总部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加强对各股室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防控,积极发挥网格长和网格员的“传呼”效应,提高敏感性和敏锐度,见微知著,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不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