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12期 >2020-09-11编印

旗检察院 首个司法救助金救助高龄老人
刊发日期:2020-09-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王静)9月3日,旗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一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因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所以检察机关决定听证会在申请人所在地芝瑞镇政府举行。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村民代表等人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申请人孙某某是付某某危险驾驶案的受害人,现年71岁,是村里低保户,在事故中受害人孙某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付某某因家庭困难,也是村里的低保户,无赔偿能力,未能对受害人孙某某进行任何赔偿。现孙某某身体还未完全恢复,需要长期服药,不能进行任何劳动,只能依靠低保来维持生活,家庭困难,特向旗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孙延平副检察长向听证员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助力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及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详细阐述了办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过程和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

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被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金能有效帮扶该家庭度过困境。

本次公开听证,是旗检察院促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了解和监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旗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