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117期 >2020-10-23编印

闫志伟 学法用法做“中国好人”
刊发日期:2020-10-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原国林  王莹莹)从基层法院的事业编到员额法官、从副庭长到庭长、从全国司法考试C证到法律职业资格A证,这一连串儿的骄人业绩,旗人民法院80后的女法官闫志伟仅仅用了14年的时间,可谓一步一个台阶,每一步都坚实而有力量。今年她荣登中央文明办发布的“中国好人榜”,用她自己的话说,司法实践就是要做学法的尖兵、做用法的典范。 

每次开庭前,闫志伟都早早换好法袍,整理仪容仪表,在她的心中,庄严的法官形象既代表法律的威严,也承载着人民的重托。今天审理的是一起工程款拖欠案。由于准备充分,庭审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就达成庭外和解。

“只要专业好,年年在高考。”这是流行法官业内的一句俏皮话,而现实中学习已经贯穿每名法院干警的每时每刻。在司法实践中,闫志伟坚持学用结合,深刻领会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她撰写的论文先后获第六届东北法治论坛三等奖、第六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优秀奖、内蒙古自治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理论研讨一等奖、赤峰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等多个奖项。而在司法实践中闫志伟也是业界的佼佼者。她在院内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审结的行政诉讼“双赔偿案”等均成为司法过程的成功借鉴。

2019年闫志伟所在的民事庭作为旗人民法院落实自治区提质增效年的试点,先行先试进行司法体制改革,闫志伟结合自己多年的司法实践与同行们共同探索总结出了庭前会议、要素式审判、裁判文书简化、发挥法官助理的职能等四项改革。其中庭前会议简化了庭审方式,推行庭前调解,交换证据,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成为全院推广的一种工作模式。

闫志伟在行政庭工作期间,一直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她发现一些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虽然是程序性的小问题,但程序不公正就无法保证实体公正。针对这一现状,闫志伟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讲座,共为行政机关义务讲座8次,近千余人次参与听讲。

学以致用一直是闫志伟审理案件的新常态,因为法律不断更新、调解、延伸,把握立法本意,弘扬立法精神永远在路上。2015年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例让闫志伟记忆犹新。当事人家属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在获得交通事故案赔偿后,依据工伤死亡确认,行政机关应该对其进行工伤赔偿。但当时赤峰市统一做法是补差,即行政机关进行的工伤赔偿是把死者家属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数额减去,再进行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闫志伟认为工伤保险待遇和这个侵权赔偿它是两个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更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除了医疗费不双赔以外,车祸死亡的赔偿,行政机关应该是双赔,也就是说不能扣减当事人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数额。这个案例报到赤峰市中院以后,赤峰市中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从那之后整个赤峰地区对于类似的案件都实行双赔。

任职法官以来,闫志伟承办的案件年结案率均达90%以上,调撤率均保持在80%以上,尤其是2015年和2016年,年结案率均达100%,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2018年闫志伟入选全区49名专家型法官候选人。

热爱是成长天才沃土。闫志伟自中学时代就喜欢法律,报考第一志愿是法律院校,参加工作首选是法院,入职后年年有进步、步步有提升。因为喜欢所以热爱,因为热爱所以成长。 在“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一大堆荣誉面前闫志伟总是淡然处之,而谈起法官工作却是津津乐道、乐此不疲。她的爱岗敬业、守正创新得到业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