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120期 >2020-11-13编印

“内外兼修”让城市“有里有面”
——全旗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纪实
刊发日期:2020-11-13 阅读次数: 作者:鲍健  语音阅读:

街道干净整洁、停车规范有序,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筑外立面焕然一新、老旧小区改造如火如荼,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勤俭节约、光盘行动越发深入民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公益活动丰富多彩,文明蔚然成风。这是我旗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起步之年取得的丰硕成果。创建过程中,将“群众满意”纳入工作全过程,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优化顶层设计 坚持为民原则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群众,关键点在形成常态化。旗委、政府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组建全旗创城工作领导工作组,下设指挥部、推进组、督察组等8个小组,分别由旗委常委,副旗长带队实施,对创城8个方面300余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形成了统一指挥、区块推进、督查问责的创城工作体系。

创城工作启动前,通过融媒体、微信发放调查问卷、“我为创城提建议”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关注的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等5大类热点问题纳入创城方案加以解决。出台影响群众利益负面清单,将创城工作纳入旗委巡察重点事项及年度绩效指标考评,确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地落实。

实施市容市貌整治 落实便民举措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城市建设历史欠账,提出从群众身边的小事抓起,实施“五大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对乱停乱放、二手车行占道经营、“僵尸车”进行全面整治,还道于车、还道于民;环境卫生整治,实行全天候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每日从早6:00至晚21:00不间断对城区主要街路卫生环境进行巡查,与商厅业主签订“门前十包责任书”,确立商户权责义务,形成了环卫工人+商户+群众联动机制;治安秩序整治,开展平安城市创建活动,建立社区治安巡查制度,严厉打击“黄赌毒”、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私搭乱建整治,全面拆除建成区内违规建设的牌匾、风挡、阁楼、吊框等,累计拆除牌匾200个、风挡1800处,阁楼390余处、吊筐7871个;基础设施整治,以“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为标准,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街路、景观小品、建筑外立面等进行全面修缮,累计硬化路面41.18公里,新增绿植6000平方米,新增花卉40万株,增设景观小品12处,修复路灯200盏,美化建筑外立面30栋,市容市貌环境明显改善。

培育文明风尚 开展惠民服务

文明举止是美丽城市的标配。如何让文明风尚涵养一方,我旗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内蒙古“十大行动”为抓手,结合群众实际需要,广泛开展接地气、惠民心的志愿服务活动。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常态化开展以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街路、广场、公园、学校、社区、市民村民公约等宣传阵地,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蔚然成风。

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树立群众身边的榜样,累计选树道德模范、诚信模范、克旗好人、美德少年、好儿媳等180人。同时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为方向,广泛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累计注册志愿者3万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76次,累计时长3700多小时。文明城市的创建,正悄然提升着克旗这座城市的品质,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风貌。

文明在市容市貌,文明在举止行为。下一步,我旗将继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规范城市秩序、不断提升城市服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推进文明克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