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23期 >2020-12-04编印

旗交通运输局 签廉政合同 建廉洁工程
刊发日期:2020-12-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李萌)为把我旗各项交通基础设施打造成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的“阳光工程”,实现廉政监督效果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自2000年以来,旗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从源头防止工程腐败。

廉政合同中详细规定了项目承包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发包人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承包人与发包人不仅要对所建项目负总责,也要对自身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负总责。此外,在合同签订、正式开工以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时间节点,定期集中对工程建管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切实做到“工程建设推进到哪里,廉政文化就跟进到哪里”。

建立健全并坚决执行交通工程廉政合同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同时签订、同时履行、同时检查、同时验收制度,有利于规范建设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有效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促使项目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已经成为保障克旗交通领域清正廉洁的一道“平安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