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石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33号)和《赤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函〔2021〕14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经克什克腾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9月结束,在全旗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以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