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志佳)旗纪委监委着眼质效双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推动审查调查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发力、一体推进。
纪委常委带头学理论、强信念,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赤峰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各级以案促改工作调度会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读《赤峰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以案促改的政治自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纪委常委把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内容方法、执行标准和职责分工。要求各执纪审查调查室聚焦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重点精准惩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查办典型案件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治本效果。
旗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2起典型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深刻剖析病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份,要求涉案地区党委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精准排查廉政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做深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实现查办案件治本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