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39期 >2021-04-02编印

应昌街道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
刊发日期:2021-04-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陈蒎)近日,应昌街道管理办公室社保所针对2021年自治区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缴政策调整,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受众。

根据政策规定,不再允许城乡居民已缴费人员追缴(提高以前年度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不再允许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缴费。

应昌街道社保所通过动员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通过微信转发、张贴通知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知识等内容,提高居民对参保的认识,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 为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派专人负责POS机管理,划卡、登记、公示等工作;居民也可以通过养老保险自助终端进行划卡缴费;还可以到人员所在地的地税大厅进行养老保险的缴费。全程做到无现金缴费,无微信转账缴费,收缴手续完整,维护参保人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