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永刚)2021年4月26日,万合永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了万德城村委会庄主任的电话,需要司法所帮助处理土地纠纷,司法所的三名工作人员直接来到万德城村委会,了解到随营子组村民付某与李某均是本村村民,二人土地紧紧相邻,在五年前付某将土地承包给李某耕种,在承包过程中关系良好,而且李某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方便农机具耕种,在得到付某的允许后,用铲车将所承包地中大约一亩凹凸不平的地块进行平整,农村的农田大多是以垄沟为界,由于李某进行土地平整导致原始边界不存在,当时双方并未约定所平整土地动用机械费用谁出,在关系良好时相安无事。
随着目前土地承包费的增长和五年承包期限到期,村民付某想要回自己的土地,但村民李某以要求村民付某支付土地平整时的机械和人工费(折合人民币4000元)为由,不想归还原所承包的土地,必须以李某划界为准才能归还。因原有界限不清晰,付某说李某归还的土地界限与自己原有土地的界限不一致,因此产生了纠纷。万德城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果,李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随时有发病的可能,且法律意识淡泊,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凭借司法所职能,借助由司法所牵头成立的“万合永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来调处此事。
万合永司法所积极协调派出所和国土所的同时,万德城村委会也及时联系双方约定调解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万合永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相关站所和万德城村委会负责人早早来到随营子现场,一方面进行实地调查进一步了解纠纷情况,另一方面制定解决方案和预防不安全因素发生的预案。在一切准备好后,通知双方来到现场。
万合永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小组首先就李某在承包付某土地期间,对承包地中大约一亩凹凸不平的地块进行平整的土地一事与双方进行协商,当时平整土地的时候李某在经过付某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当时没有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要求村民付某支付平整土地的费用,完全出于李某个人自愿行为。而且随着土地承包费用的逐年增长,村民付某并没有要求村民李某支付超过当时约定外的承包费用,通过土地平整也让村民李某获得了一定的生产利润,在基于维护双方各自得利的情况下,经过与当事人双方多次协商,村民李某承担平整土地的全部费用。
其次针对农田边界问题,万合永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小组了解到在村民李某归还村民付某土地的过程中,因原有界限不清晰,村民付某说村民李某归还的土地界限不对,村民李某拒不承认再次产生了纠纷。李某情绪激动,家人也是不断地安抚,为了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所有工作人员按照计划好的方案,司法所,派出所分成两组负责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另一组由国土所和村委会及随营子村民负责,找到原有的标志物——山、树、坟地等,进行一一对比,并且找到当时二轮土地承包分配时健在的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和参与土地分配的村民组成员共同核实。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分配办法,按照双方协商好的分配办法(与原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分配方法一致),这块地大约共有30亩,每口人五米的标准进行分配,东西不与计算,按照由南向北进行分配,总长度共计173米,村民李某家共有25口人,村民付某家共有9口人,按照每人5米分配,余下最后三米归付某使用。重新划定界限,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