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白建平)7月16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图门白音,副主任袁洪涛、娜仁、仁钦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及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永春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委员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杰、昭日格图同志辞去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潘存国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存国同志辞去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