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154期 >2021-07-23编印

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1-07-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白建平)7月16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图门白音,副主任袁洪涛、娜仁、仁钦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及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永春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委员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杰、昭日格图同志辞去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潘存国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存国同志辞去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21年7月16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王永春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