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55期 >2021-07-30编印

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1-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马金龙)7月23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图门白音,副主任袁洪涛、娜仁、仁钦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及监委、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23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丛日敏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牛啸宇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7月23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魏晶奎的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伟为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付林为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7月23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晓芹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观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丽丽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干部辞职的决定

(2021年7月23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德欣同志辞去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黄河、王柱同志辞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接受王景昕同志辞去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伟代理克什克腾旗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1年7月23日旗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克什克腾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李伟代理克什克腾旗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