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艳丽) 旗司法局根据“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助力我旗“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本次合法性审查工作,旗司法局共四次组织各方力量对全旗33个部门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大类669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对各部门权责清单逐条核对,认真审查,准确界定权责事项类型,落实落细每一条权力事项的责任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
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诸如权限划分等问题,及时与旗政务服务局沟通了解情况,确保厘清权力运行现状,确保定位定性准确。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权责事项名称与设定依据不相符不规范不全面、设定依据与追责依据不全面、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条款引用不恰当、设定的清单事项无法定依据或原依据已废止等问题,及时反馈至旗政务服务局,累计提出审查意见建议2249条,力求确保每一项权力依法确认、合法有据、主体明确、分类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