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91期 >2022-04-22编印

我旗再获“中国摄影创作基地”称号
刊发日期:2022-04-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李景岩)4月19日,中国摄影家协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摄影创作基地”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国10个“中国摄影之乡”和30个“中国摄影创作基地”进行命名授牌。我旗被授予“中国摄影创作基地”荣誉称号。这是继2009年被授予“全国摄影创作基地”、2014年被授予“中国摄影创作基地”、2019年被授予“坝上·摄影发现中国十大景观”之后我旗再次获此殊荣,也是目前内蒙古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旗县。

“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摄影创作基地”是中国摄影家协会命名、中国文联备案,是对繁荣摄影事业发展,提升摄影原创力,促进群众性摄影活动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地区、单位或场所颁发的荣誉称号。我旗摄影资源丰厚,享有“摄影家的摇篮”“摄影家的圣地”等美誉。近年来,旗委、旗政府充分认识到“中国摄影创作基地”品牌效应,强化“中国摄影创作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摄影在宣传推介我旗美丽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的特殊作用,使我旗摄影创作氛围日趋浓厚,摄影发展环境日益优化,摄影精品力作频现,摄影品牌作用凸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下半年,我旗接到中国摄影家协会续约通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中国摄影创作基地”续约工作,旗领导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续约工作顺利完成。

“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摄影创作基地”是一种品牌、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旗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密切与中国摄影家协会合作,按照“中国摄影创作基地”的要求,强化基地建设,丰富主题活动,打造靓丽品牌,努力发展摄影产业,助推克什克腾旗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