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郎镕泽)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和达来一行到我旗就《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工作调研。旗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日查,副主任仁钦,副旗长牛啸宇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旗政务服务局、旅游集散中心和达来诺日镇直属社区等地,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旗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旗关于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汇报,并与我旗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对我旗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给予了肯定。调研组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条例》开展工作。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旗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要推动社区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享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谐共居。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和各族各界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进“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