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裴志丽)按照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旗生态环境分局有序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建立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分局内环评法规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在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后,告知相关企业及时按照环境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监察大队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综合股负责指导规范辖区企业依法披露生态环境相关信息。
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宣贯。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为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宣贯工作,向纳入《赤峰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16家企业发放《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等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并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确保企业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全面知晓,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我旗辖区内纳入《赤峰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积极响应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制度,截止目前,需要进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3家企业已编制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为建设美丽克旗贡献企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