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裴志丽)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旗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环境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旗生态环境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重视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深学细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守法意识,加强环保自律,不断增强环境信用。
做好服务保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环境信用评价指导工作,旗生态环境分局制作环境信用评价申报材料模板分发给企业,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导交流微信群,并公布各项指标业务指导负责人电话,帮助企业了解信用评价政策、评价指标解读,指导服务企业高效高质完成自评工作。
客观公正评价。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共涉及21项指标,为客观、准确的评价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旗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将评价指标责任细化给局内5个部门,各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材料打分后汇总初步形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在征求企业意见后,将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上报至市生态环境局。
下一步,旗生态环境分局推动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依据,对“环保诚信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引导“环保良好企业”持续改进环保行为,对“环保警示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不良企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措施,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企业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