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209期 >2022-09-02编印

旗水利局 精细化取水管理 推进水利“放管服”
刊发日期:2022-09-0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王磊)旗水利局持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强化取水许可精细化管理。

旗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对取水许可事项进行流程优化,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

凡是取用水户办理取水许可的,必须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同时结合“证照改革”分离的相关要求,针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直接审核。针对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截止至到2022年8月底,全旗办理取水许可60件。

及时追踪取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后取水设施建设情况,对试运行满30天的取水工程,立即要求取水单位申请验收。对取水设施未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建设的、未落实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的、不符合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要求的,立即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取水设施运行正常并通过验收。

各用水户根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上报用水计划,旗水利局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核定取水户最终用水计划。

为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和上级水资源强监管部署安排,旗水利局组织开展“水资源审批监管”执行情况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各类取用水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指导督促取用户按要求完成,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全旗取用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