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丰 王莹莹)10月19日至20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仁钦带队就我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旗长牛啸宇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巴彦查干苏木、旗税务局、农商行、萃英社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形式,详细了解了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履行职责,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教育,各民族干部熟练掌握、带头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全旗民族工作开展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部分代表作了发言。
检查组对我旗民族工作开展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表示肯定,检查组强调,要完善体制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要充分动员相关部门积极投入到《条例》的执行工作中,与我旗民族工作相融合。要加强宣传引领,持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学习宣传范围,在全旗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