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217期 >2022-11-04编印

我旗4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刊发日期:2022-11-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裴志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的通告显示,我旗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赤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据了解,以上4家企业均于2020年列入自治区强制性清洁审核名单,为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深挖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潜力,共实施37项无低费方案和4项中高费方案,总投资10165.94万元,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033.86万元,节约用电895.77万度,减排烟尘94.7吨、二氧化硫629.8吨、氮氧化物507.57吨,回收甲醇140吨,节约丁基黄药1.45吨、草酸1.79吨、浓硫酸34吨,减少危险废物润滑油880升、废酸(硝酸)87吨。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以上4个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