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段冬梅)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的工作思路,旗司法局按照赤峰市司法局开展苏木乡镇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方案,通过选取试点苏木乡镇、安排落实任务、开展执法监督培训、调度执法监督工作等几个步骤,圆满完成了今年的试点任务。
认真启动试点工作。旗司法局向各苏木乡镇和街道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便试点地区以外的各苏木乡镇和街道提前了解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早做准备、早打基础。通过对比分析,选取了经棚镇、万合永镇、浩来呼热苏木、巴彦查干苏木和乌兰布统苏木等五个基础条件好、执法工作运转规范、司法所工作力量配备强的试点苏木乡镇。于4月29日和5月7日分别召开两次试点工作部署会,首次会议以向司法所传达任务为主,第二次会议五个试点苏木乡镇的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以及司法所所长全部参会,会议向试点苏木乡镇传达了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内容和重点,并提出具体意见。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司法局为各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满足其执法监督身份要求。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参与全旗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系统性体系性学习了行政法基础法律知识;试点司法所还参与了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度和业务培训会议,使试点执法监督工作直接接受最新的上级指示精神,并和旗级执法监督工作保持步调一致。另外,组织试点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参与了司法厅组织的《行政处罚法》培训、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培训等多个培训,争取试点执法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在较短时间内有较大提升。
协调开展试点执法监督工作。在组织全旗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中把基层执法监督力量纳入案件评查专家组,让试点苏木乡镇司法所尽多参与监督实践,通过案件评查搭建的平台强化专业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和借鉴,极大地提高了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能力。
根据10月末统计数据显示,自5月份正式开展试点工作以来,5个试点苏木乡镇共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1次,开展案卷评查25次,评查案卷数量210卷,开展其它监督事项2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苏木乡镇的综合执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合作和监督关系,双方相互的交流探讨也切实提高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以及基层执法监督的能力,为论证基层实施执法监督工作可行性提供了现实素材,也为基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