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裴志丽)旗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约束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落实“双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将旗生态环境分局做出的环保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和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有关格式填报更新数据。通过对失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公示,增强环境违法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
推进企业信息依法披露。按照《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宣贯,推进企业严格落实披露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活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17家重点企业纳入赤峰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名单,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评价办法》的评分方式开展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显示,这17家企业均为环保良好企业,为下一步实行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