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文佳) 今年以来,土城子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以“三举措”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土城子镇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团结稳定联席制度,与综治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等相关站所加强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并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15个村委会进行检查指导民族团结工作,对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全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性工作格局。根据实际发展状况,土城子镇党委研究并制定了《土城子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2021-2025年工作方案》(暂行),建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大民族政策宣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历史观,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涉民族因素舆情监测等内容。截至目前,土城子镇内未发现存在违反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事件。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土城子镇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大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5个村党支部专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并把《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纳入学习计划。制作创建宣传标语2条,利用集市的契机,开展民族政策宣讲活动,为群众发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50余份,走村入户宣传民族团结政策法规2次;为村委会统一发放民族团结方面的宣传条幅15份,营造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利用“互联网+民族团结”形式,在公众号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学习”专栏,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4次。通过学习培训,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合,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发放宣传册40余份,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做了重点宣传。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民族团结平等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章立制,强化民族事务网格化管理。土城子镇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民族工作队伍,将民族工作与网格化治理相结合,建立三级网络队伍,制定《土城子镇网格员队伍六项基本制度》《土城子镇网格员队伍“十项基本工作职责”》《土城子镇网格管理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要求15个村以网格为单位,加强监管,做好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土城子镇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走访排查活动,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加强民族因素排查和风险研判,截至目前,土城子镇未出现涉民族因素案事件;根据土城子镇民族事务工作实际,定期对全镇开展涉及民族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影响民族团结稳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有矛盾纠纷案件发生。土城子镇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土城子镇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并进行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自查,同时建立网格员花名册,使政府对民族领域舆情信息能够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对土城子镇内粉丝量过大的自媒体账号进行了统计,建立了“网红人士”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