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1总第276期 >2024-01-12编印

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4-01-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郎镕泽)1月8日,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日查,副主任马红梅、田烨出席会议。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曹正伟,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张建华,旗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及旗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胡日查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永春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永春辞去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报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永春辞去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1月8日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启为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启

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张启代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


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长江辞去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克什克腾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