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琵琶”真有缘
明朝著名书画家沈周有一次收到友人送来的一盒礼物,其中附有一信。信中说:“敬奉琵琶,望祈笑纳。”他打开盒子一看,却是一盒新鲜枇杷。沈周不禁失笑,回信给友人:“承惠琵琶,开奁(lián)视之,听之无声,食之有味。”友人见信,十分羞愧,便作了一首打油诗自讽:“枇杷不是此琵琶,只怨当年识字差。若是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枇杷和琵琶虽然读音相同,但写法、意义悬殊,沈周的友人张冠李戴,闹了大笑话。
其实,“琵琶”跟“枇杷”有着有趣的关联。
琵琶原来真写作“枇杷”。汉代刘熙《释名·释乐器》:“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意即“枇杷”原本是胡人骑在马上弹奏的乐器,向前弹出称作枇,向后挑进称作杷。清代《释名》校注大家汪道谦、段玉裁、吴志忠等人,均以“批”释“枇”,以“把”释“杷”。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当时“枇杷”即“批把”,因弹奏动作而得名。
也许因为这种乐器声音优美,如同玉石互相撞击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大约在魏晋时期,“枇杷”就正式写成了“琵琶”,晋代文学家傅玄曾著有《琵琶赋序》。“枇杷”则用作了人们熟知的水果名。
在唐代,琵琶的发展达到一个高峰,成为当时非常盛行的乐器。当时上至宫廷乐队,下至民间演唱都少不了琵琶,而且在乐队处于领奏地位。这种盛况在中国古代诗词中有大量的记载。例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他的著名诗篇《琵琶行》中非常形象地对琵琶演奏及其音响效果做了描述:“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本文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