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2总第173期 >2021-12-10编印

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为劳动者讨薪12万多元
刊发日期:2021-12-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通讯员 李超杰)近日,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了10名劳动者诉某超市拖欠2021年6月至10月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经审查,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8人的仲裁申请,其余二人因超过法律退休年龄依法向其出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 

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8名劳动者了解争议具体情况。据了解,该超市拖欠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28500.00元。仲裁院受理此案后,针对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金额关系到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特点,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各自的调解方案,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被申请人提出因超市资金链出现问题,经营不佳,暂时无法支付所欠工资,若超市有可支配资金,愿向8位申请人支付所拖欠工资。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是被申请人支付8名申请人劳动报酬共计128500.00元。二是被申请人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7日内向8名申请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根据该份调解协议劳动仲裁委依法出具劳动仲裁调解书。